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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6年引进毕业生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26-04-13 11:02 来源: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各用人单位:

根据《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》(京人社毕发〔2021〕22号)文件要求,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要求,为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宝贵人才资源作用,助力企业发现、引进、培养、留用优秀毕业生,提升对区域重点产业的服务效能,现开展引进毕业生需求申报等相关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范围

2026年拟引进毕业生的用人单位,在本区登记注册、依法纳税并运行状况良好,产业方向符合区域重点发展产业领域。同时,需符合《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》(京人社毕发〔2021〕22号)文件要求。

二、计划单列毕业生落户

1. 填报时间:2026年7月6日-7月31日;9月1日-9月14日

2. 填报方式:首都之窗-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系统填报毕业生信息。

3. 审核:区人才服务中心(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)为二级主管部门进行初审,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复审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终审部门。

4. 公示:经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无误后,通过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相关信息,并公布监督电话和联系地址。

三、落户指标申请

阶段一:区级系统申请指标

1. 申请时间:2026年4月13日-4月27日

2. 申请方式:区级-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申请指标。(登陆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)

3. 网页地址:http://cyrlzygl.bjchy.gov.cn/

阶段二:指标下达后,在首都之窗-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系统填报毕业生信息

4. 预计下达时间:2026年7月20日-7月31日(具体下达请用人单位登陆系统查看。同时将通过短信提醒发送至用人单位经办人。)

5. 填报时间:2026年7月31日-8月14日

6. 填报方式:首都之窗-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系统填报毕业生信息。

7. 审核:区人才服务中心(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)为二级主管部门进行初审,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复审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终审部门。

8. 公示:经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无误后,通过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相关信息,并公布监督电话和联系地址。

四、系统新开户要求

市级/区级新开户企业需先提交的《用人单位备案表》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(均需加盖公章)至邮箱rlzyglk@bjchy.gov.cn。审核通过后,登录相应系统注册开户,未提交材料不予开户。

已开户的企业无需操作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引进毕业生工作,按时按要求填报,有序推进引进毕业生工作。

(二)各用人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据实填写指标需求数和相关招聘情况,对夸大数据、未充分使用指标等将压减指标或停止用人单位业务办理权限。

(三)各用人单位要及时更新经办人及联系方式,及时关注区人社局官网、区级系统、手机短信的相关通知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。

咨询电话:区人才服务中心(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):57596123-0;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65094893

附件:《用人单位备案表》

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6年4月13日